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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标转让的过程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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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标转让的过程是怎样的呢?

作者:珠海吉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01 08:39:36

珠海商标注册之后,商标的在先注册人也能够通过撤销或无效程序取消你的商标注册,只要他能够证明两个商标之间存在混淆的可能。如果你正在挑选一个商标,对于商标的查询结果进行评估是一项防御性的工作。你要确保准备注册的商标可以获得注册。如果商标局认为你的商标与已经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你的商标申请就会被驳回。

即使商标局的审查员在审查时摇摆不定,最终主观上认为不构成近似,你的商标能够获得注册,之后,商标的在先注册人也能够通过撤销或无效程序取消你的商标注册,只要他能够证明两个商标之间存在混淆的可能。在判断两个商标是否构成近似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两个商标的显著性强度如何从本书前面章节中已经知道,强商标通常具有较大的保护力度。如果商标的文字或符号的显著性强(随意性、拼合性或暗示性),或者如果商标通过长时间的使用具有了第二含义,则此商标即为强商标。这里的关键是,如果一个商标的强度越高,则其他商标只要有一丝相近就越有可能被判定为容易造成混淆,从而被判定为构成近似商标。反之,如果一个商标的强度越低,则其他商标即使比较相近,也有可能被判定为非近似商标。这意味着,如果有实际需要,完全可以模仿知名度不高的商标,从而实现“搭便车”的实际效果。

2.标有商标的商品价格高低商标价格高低会影响到消费者的注意程度。由于消费者对于价格高的商品通常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商品进行研究和对比,所以混淆的可能性就会降低。反之,如果商品价格较低,则消费者的关注度会大幅降低,从而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发生混淆度的可能性就会较低。

3.商品的消费者群体是否相同很容易理解,如果两个商品具有相同的消费者群体,而两个商品上标有具有一定类似元素的商标,很容易对消费者造成混淆。

4.在先商标的所有者是否在不同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如果在先商标拥有者已经在多个种类的商品上使用了注册商标,则消费者发现该注册商标又用在了新的商品上时,会更倾向于认为其来源于同样的在先商标拥有者。

5.在后商标使用时间的长短如果在后商标没有注册或者注册在后,但是其使用的时间较长并且属于善意使用,则至少可以说明两件事情:

(1)在后商标没有对在先商标拥有者造成很大的损害。在先商标拥有者能够容忍在后商标长时间的存在,从侧面说明对其影响不大,另外,法院一般不会支持长时间怠于行使权利的在先权利拥有者。

(2)在后商标经过长时间使用后,很可能会在一定的地域形成属于自身的商誉。

6.在后商标的使用意图是否善意如果在后商标的使用者知悉在先商标的知名度并且希望通过对其品牌进行“搭便车”以便增加其商品的销售和知名度,这样的意图便不是善意,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认为在后商标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即使两者本身的近似度不高,法院也很有可能会认定存在商标侵权。所以大家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在商标注册之前一定要做好商标查询工作,以免对自己带来损失。

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随着这股热潮的兴起,企业注册国际商标已不再是一件怪事。与国内外一样,商标是商品在市场上流通的凭证。如果你想出口你的货物而不被扣押或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你需要在你的货物上做上标记,这样它们就可以得到当地法律的保障和保护。

众所周知,我国取得商标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珠海商标注册,另一种是商标转让。这两种渠道也适用于国际商标的获取。但是,目前国际商标业务主要集中在国际商标注册上,国际商标转让鲜有耳闻,而商标转让业务在我国仍占多数,所以很多朋友对国际商标转让业务并不熟悉。那么,国际商标转让的过程是怎样的呢?国际商标转让合同是什么?今天,国际商标知识产权将向您介绍国际商标转让的知识。

1、国际商标转让的流程是什么?国际商标注册所需的程序有:在一个国家逐个注册,马德里商标注册。一般来说,国际商标转让就是马德里商标转让。实施国际商标转让的,应当向当地商标局提出商标转让申请,或者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办事处提出,或者通过商标局转交国际办事处。国际商标转让程序:申请→受理→复审→公告→签发转让证书。

2、国际商标转让合同怎么样?

一、双方的名称、地址、签署日期和地点;

二、经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名称、图案、国家、注册号、种类和名称;国际商标转让合同应当在详细分析所购商标本身、企业实际情况和商标所属国家的基础上制定,以维护商标受让人的合法权益。

1.必须让商标局核准。

因为商标局核准后才能生效,如果仅仅签订转让协议,未经核准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2.保证商品质量。

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受让人应当确保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3.相似商标一并转让。

为了区分商品来源,避免引起消费者混淆,转让注册商标时,应当将与注册商标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的商标一并转让。例如,有的商标虽然并不属于同一类别,但容易被断定为类似商标,例如33类白酒和32类啤酒不属于同一类,但如果某公司转让一枚白酒商标,也要将啤酒商标一并转让。

4.产生不良影响不能转让。

很多商标在注册时满足了一些特定条件才被授予,比如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大多如此。如果这些商标转让给了不符合条件的其他人,显然会产生不良影响。还比如把地名商标转让给了非当地人,商标局也不会予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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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注册流行语跟风,有的由于种种原因最后注册不了,有的则注册了也没什么实质用处。比如有人想把“非典”直接珠海商标注册为食品的商标。非典是一种疾病,在特定时期里引起了社会的恐慌,如果注册在食品类别上,谁敢去吃。一些诸如非典这样的词语比较敏感,国家商标局可能因其“有不良影响”不予注册。

此外,商标注册的目的是为了分辨产品,那么公众是否接受这样的商标呢?此外,盲目注册商标还会造成资源浪费。盲目跟风很难打造成功的品牌,在这方面还是理性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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